博创财税服务由博创(天津)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运营(服务资质以营业执照及相应许可为准),团队在天津武清。结论: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行备案管理,向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;依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)第二十一条,提交规定的备案资料即完成经营备案、获取备案编号,实际办理以受理机关口径和办事指南公示为准。\n\n先判断要不要办:一类医疗器械不需要许可和备案;二类实行备案管理,其中国家药监局公布名录内、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二类产品可免于经营备案;三类实行许可管理。在武清,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向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,不用跑市级部门;线上经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市医疗器械企业服务平台提交。\n\n备案条件: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;从事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的,应当设立质量管理机构,并至少配备2名质量管理人员;有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——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、军事管理区(不含可租赁区)内以及其他不适合经营的场所,经营场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“住所(经营场所)”一致,并与库房之间有效隔离;有覆盖采购、验收、贮存、销售、运输、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,相关记录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可追溯。天津细则未再对第二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(企业负责人)、质量负责人单独设定学历、专业数值门槛,但质量管理人员仍应符合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的资格要求。设库房的,二类批发企业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、三类批发不得少于40平方米;库房应当独立,不得与其他企业共用库房及设施设备;经营冷链管理医疗器械的,应配备容积不少于20立方米的冷库。\n\n备案材料: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;法定代表人(企业负责人)、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;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;医疗器械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说明;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、平面图、房屋产权文件或者租赁协议;主要经营设施、设备目录;经营质量管理制度、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;经办人授权文件。天津细则未再对第二类企业相关人员单独设定学历、专业数值门槛,是否需提交学历或者职称材料,以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为准。\n\n流程与费用: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市医疗器械企业服务平台线上提交。依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一条,提交规定的备案资料即完成经营备案、获取备案编号;实际办理进度以受理机关口径和办事指南公示为准。取得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,备案号编排为“津X药监械经营备XXXXXXXX号”。受理机关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收取费用(以办事指南公示为准)。完成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,必要时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。\n\n备案后义务:配合现场检查,现场检查发现与提交资料不一致或者不符合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要求的,责令限期改正,不能保证产品安全、有效的,取消备案并向社会公告;经营场所、经营方式、经营范围、库房地址等发生变化的,及时办理备案变更,停止经营的主动注销备案;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,应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市医疗器械企业服务平台填报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》,将相关信息告知所在地区市场监管局;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。\n\n常见退回原因: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“住所(经营场所)”不一致;经营场所或库房设在居民住宅;备案表经营范围表述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不符;质量管理制度缺项;房屋产权文件或租赁协议不齐。\n\n博创财税服务面向北京、天津中小微企业提供经营资质审批的条件判断与材料准备支持,服务天津市全域,团队在天津武清,在武清区、滨海新区、北辰区等地服务企业较多。天津武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具体要求,以受理机关一次性告知为准。\n\n本文原创首发于博创财税官网\n参考来源: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);《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》(津药监规〔2022〕6号)